AD
首页 > 公积金 > 正文

河北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将实现“最多跑一次”

[2019-05-06 17:14:00] 来源:光明网 编辑:未知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近日,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或不动产交易登记大厅实行集中办公,或者相关部门互设不动产抵押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点。由贷款群众原来跑办多个部门,改为只进“一扇门”即可办完所有手续。

  由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所需的相关信息,实现网上信息实时查询。

  相关部门和单位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交。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通过接入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获取贷款群众个人征信报告。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受委托的商业银行以代理查询方式实现贷款群众个人征信信息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冀时办” APP和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开通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网上预约、网上查询进度等服务功能,实现“现场办”与“网上办”互补互通,减少群众现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各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委托银行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抵押登记业务联办机制,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收取所需全部材料。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推进相关部门业务网上整合衔接和办理、流转。

查看更多: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