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随后被送往医院的重症监护室,他清醒之后向自己的同事承认自己将清点中心的现金盗取了一部分给了一个叫臧某的人。
银行工作人员这才前往办公室寻找现金和票据(现金交款单),最后当他们把张某平时用的保险柜给撬开了,才发现他保险柜里放了一堆票据,清点之后发现,没有入账的现金交款单多达346张,总额大概为3458万元,并且票据显示的时间都是近期的,原来张某一直在倒换票据。
今年8月,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此案也暂时告一段落。张某因为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在银保监会的官网上看到,2018年4月原河北银监局公开了一项处罚信息,张某因为挪用资金而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张某的同伙臧某和翟某也因为犯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和二年六个月。
法院责令张某、臧某、翟某将所挪用资金3458.08万元退赔被害单位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并将翟某20万元的违法所得收缴,上缴国库。